萧县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龙城镇、白土镇、官桥镇等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39600元/亩,杨楼镇、刘套镇、马井镇等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37400元/亩。
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15)221号)规定,坟的补偿标准为单棺1000元、双棺1200元;果园桑园4300元/亩;杂树98元/棵;机井3000元/眼;房屋700元/平方米;大棚5000元/亩;涵洞260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标准:旱地按每亩98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