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陵县
征地拆迁公告:《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天华成宁陵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55号)获批复,同意宁陵县转用并征收刘楼乡等2个乡(镇)陈庄村军陈村民组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3623公顷,作为北京天华成宁陵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标准,通常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文件要求宁陵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