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虞城县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虞城县陆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5〕149号),同意虞城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0.6920公顷(耕地10.5701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7.4207公顷,共计28.1127公顷,作为虞城县陆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未明确公布具体补偿标准,通常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文件要求虞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