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城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成片开发总面积154.3873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116.9352公顷,共涉及14个成片开发范围。另外,清城区2025年度第九批次、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也已获批复同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凤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东城街道属于五类区片,耕地补偿标准为50400元/亩,园地为38767元/亩,林地为19067元/亩,养殖水面为52300元/亩,未利用地为15467元/亩。石角镇、源潭镇、龙塘镇、银盏林场属于六类区片,耕地补偿标准为46600元/亩,园地为35867元/亩,林地为16800元/亩,养殖水面为48400元/亩,未利用地为14333元/亩。飞来峡镇属于七类区片,耕地补偿标准为43333元/亩,园地为33333元/亩,林地为15067元/亩,养殖水面为45000元/亩,未利用地为13333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根据清城区土地征收相关批复,当地人民政府需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