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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07

源城区
 
征地拆迁公告:源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河源市城区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源城区东埔街道高塘村毛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9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通告期限自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4〕12号)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参照近两年相同地段的土地征收项目补偿标准执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此外,源城区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关于河源市城区2024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埔前镇南陂村范围内,权属人为埔前镇南陂村龙合、广栈经济合作社,拟征收面积7.8122公顷,用于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建设项目。
 
补偿标准按区片价格97.5万元/公顷(林地、未利用地按调节系数0.4折算为39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参照近两年相同地段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安置政策包括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征地社保费按每亩综合地价的18%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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