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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特别合作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03

深汕特别合作区
 
征地拆迁公告: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布了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深汕征补告〔2025〕7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赤石街道洛坑村、圆墩村,拟征收赤石镇洛坑村洛坑经济合作社、赤石镇圆墩村吉水门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22.1016公顷(331.524亩)。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0.6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71.4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汕办函〔2020〕29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汕办规〔2024〕5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和留用地安置。货币安置费用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或15%安排,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深汕办规〔2025〕1号)规定执行。同时按深汕特别合作区区片综合地价26%的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分配到承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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