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湾区
征地拆迁公告: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荔府预征【2025】4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为1.6356公顷,公告期限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荔府预征【2025】3号)》,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为5.4950公顷,公告期限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荔府征补告〔2025〕1号)》,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1251公顷,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
补偿标准:以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为例,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及《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规定执行。
安置政策:以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为例,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费用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核定留用地指标,本次征地不安排实地留地,按核定留用地指标乘以净用地容积率2.5折算预留权益建设量。社会保障方面,按5.5万/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