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
征地拆迁公告: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蕲春高山铺传输汇聚机房项目有征地情况,批复文号为鄂政土批【2025】50号。此外,蕲春县彭思镇张滩村因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24〕1516号)批准,依法征收该村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执行,耕地土地补偿费27.3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40.9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3.015万元/公顷;其他地类土地补偿费均为68.25万元/公顷。地面附着物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另行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