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前锋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前锋区代市镇水磨村1、6、7、16组,长五村1、2、7组,帽合9、10组集体土地,共计征收集体土地17.5496公顷,其中,农用地15.5518公顷、建设用地1.9978公顷。
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前锋区新桥街道高峰村2组,新桥街道保和社区1组、8组;大佛寺街道黄锋村3组,大佛寺街道拱桥村1组、2组、7组、9组,大佛寺街道得胜社区6组集体土地,共计征收集体土地8.7138公顷(其中农用地8.5875公顷、建设用地0.1263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按《前锋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44,1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7;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规〔2024〕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广安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4〕42号)所列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