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渠县
渠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些征地相关公告,如渠县 2025 年第 1 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等,但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等细节,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达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