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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09

中江县
 
征地拆迁公告:
 
拟征收中江县永安镇丰收村8组、9组的集体所有土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5410公顷,其中农用地0.5410公顷(其中:耕地0.541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拟征收中江县东北镇觉慧村6组、7组、8组、9组,龙金村9组、10组、11组、12组,山寨村2组、5组、6组、8组、9组,秀塘村1组、2组、4组以及永太镇长远村2组的集体所有土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2.3421公顷,其中农用地19.9301公顷(其中:耕地14.4784公顷),建设用地2.412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江府发〔2023〕10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永安镇区片综合地价为50400元/亩,东北镇区片综合地价为52800元/亩,永太镇区片综合地价为51500元/亩。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5倍计算。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文件规定,征收耕地每亩青苗补偿费226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中江的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为1020元/平方米。
 
安置政策:
 
失地农民安置:安置人口按照实地勘测的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收土地前被征收土地的农村经济组织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安置办法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的规定进行社保安置。凡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房屋拆迁安置: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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