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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09

旌阳区
 
征地拆迁公告:因成德大道德罗项目示范工程和G0511线德阳至都江堰高速公路工程(德阳段)建设用地拆迁,涉及德新镇富兴村(现龙泉村)1、2、4、7、8、9组及村集体,龙泉村(现龙泉村)1、2、4、9组,星光村6、7、8、10、14组及村集体;黄许镇红海村12、17、18、19组,孟家居民委员会(现孟家社区)集体,双原村3、6、8、9、11、12组及村集体,新新居民委员会(现新新社区)集体等多个村组。
 
拆迁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至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至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至15.6万元;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空闲地、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房屋补偿中,钢混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1350元,砖混结构1250元,土木结构720元。附属设施按28项具体标准评估。
 
安置政策: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且每公顷最高不超过十五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承担。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原则采用房票安置形式,被征收人在一年内未使用房票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住房安置面积按被安置对象每人30平方米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同时每人可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在区域商品房市场综合价的50%优惠购买不超过20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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