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丹徒区
拆迁补偿标准:丹徒区宜城街道、高资街道、谷阳镇、辛丰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高桥镇、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世业镇属于区片III,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47,000元/亩,土地补偿费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附件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发〔202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