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赣榆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25年1月22日公告,拟征收海头镇大兴庄村、匡口村、海脐村、梁东沙村范围内土地。
2025年2月13日公告,拟征收青口镇大朱旭村范围内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规发〔2024〕3号)的规定执行。
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