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睢宁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1年曾有公告同意睢宁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古邳镇汤山村,金城街道王营社区,李集镇西圩社区、轴山村,凌城镇凌城村,双沟镇官路村,睢河街道仝场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65.303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农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6000元/亩(旱地),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水田和菜地在旱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分别提高3000元和14000元。
建设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
未利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32200元/亩。
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相应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0.5倍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无青苗补偿费,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按照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