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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修订完毕,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的行为涉嫌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12-01
  在我国的农业经济与生产中,养殖户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不仅受到养殖场所用地、设施、环保、等多项设备审批的要求限制,还会一不小心因为环保不达标、建设不规范、审批不健全而遭到强制性清退行为且无任何补偿的巨大威胁。

  如今,这些强制清退的情况在法律的规范下或将得到改变,保障更多养殖户的合法利益。

  

《畜牧法》修订完毕,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的行为涉嫌违法

 

  一、《畜牧法》:严禁随意清退养殖户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强调要充分学习贯彻畜牧法。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畜牧法是支持、规范和引导畜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

  新法修订将进一步完善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通过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养殖用地合理需求、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加大财政补助支持。以《畜牧法》为重要法律基础的专门畜牧业生产法治保障,为依法振兴畜禽种业,保障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支持。

  该通知中明确强调:“对于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的行为,建立健全惩处措施;对于确需清退的养殖场户,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

  这对于全体畜牧场主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政府随意强制清退养殖场,采取“一刀切”清退可能会产生违法行为,违法的行政部门不仅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对养殖户造成的相关损失还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而经过实际调查、依法依规评判后经确认为“确实需要”清退的养殖场户,也可能将摆脱以前“血本无归”的清场局面,依法获得一定的清退补偿。

  

《畜牧法》修订完毕,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的行为涉嫌违法

 

  二、养殖场“违建”认定不能“一刀切”

  首先,养殖场的“拆违”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根据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将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养殖场及“违法占地”的养殖场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将会认定该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

  其次,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已经建成的养殖场则应按照建造之时的法律规定,不能不考虑历史因素一概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在未违反建设之时的用地规范并具有经营能力之时,充分考虑补办手续及相关整改方案,地方政府如随意将此前建筑均认定违法建筑并拆除,则会违反法律的适用原则,并严重损害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此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养殖户在设施农用地上进行养殖经营,只需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向乡镇政府备案,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还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动工建设。也就是说,养殖场在农用地上建设并不能成为认定养殖场是违建的依据。在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只需有证经营并备案即可。

  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对养殖场及农用地的政策可能存在不同,如果有其他特殊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讨论,才能认定养殖场的性质。

  

《畜牧法》修订完毕,强行清退畜禽养殖场户的行为涉嫌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我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柱。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中,我们普通农民的利益和声音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一刀切”的行政处理方式也正在通过法律规定逐步严惩。因此我们一定要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的方式,向违法的清退、拆除行为勇敢说不。遇到违法的征收拆迁问题不要畏惧,征拆律师永远为您依法捍卫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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