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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10-31
  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往往由于与村民们联系紧密,不管是宣传配合征收、还是组织签订协议,经常能够看到村委会忙碌的身影,村委会在其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那么村委会在征收中到底担任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又紧锣密鼓地跟着在许多征收拆迁中,村委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在大多数农村征地拆迁中,村民实际接触的具体经办人员都是村委会人员。这是否意味着房屋征收拆迁由村委会领导?村委会在征收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呢?

  

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一、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拆迁的审批和实施主体根据农田土地性质的不同,由不同层级的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其他土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应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而在实际的征地拆迁中,县级政府可能会授权某个政府部门进行实施。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可以配合征收拆迁部门与村民进行沟通与协调工作,但无权作为征收主体组织并实施征收。

  对于已经习惯作为“拆迁主力军”的地方村委会来说,现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明令禁止村委会充当拆迁主体的行为。

  

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二、村委会能否代表村民

  征地补偿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两部分都是应归于被征地农民的,但土地补偿费不是直接发放给被征收村民,而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再由村委会讨论分配决定后向村民发放。安置补助费也是支付给村集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村民。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虽然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属于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但仍要经村民会议讨论才能决定。这就意味着村民委员会不能随意分配补偿款,而是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总的来说,补偿安置协议涉及补偿金额和分配份额,关系到村民的切身财产利益,因此,补偿安置协议应由村民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自行与拆迁部门签订,村委会无权代表村民决定自身利益的多少和得失。如果由村委会代为签订补偿协议,补偿中产生的利益损失也将由村民来承担。

  

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三、村委会能否代表拆迁方

  既然村委会无权代表村民个人去签订补偿协议,那么村委会能否代表拆迁方与村民签订协议呢?这就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村委会由拆迁部门经过法律法规的授权,经过了合法的委托程序实施拆迁,没有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补偿协议纠纷,村民可以追究作为委托方的政府部门的相关责任。

  而如果村委会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的合法授权,是自行组织参与到征地拆迁的实施中与村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所签协议应属无效,村民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确认协议无效。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只有政府和政府部门才有权作为征收主体实施征收拆迁。在通常情况下,村委会无权作为任何一方参与到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中。如果村委会参与实施征收或补偿安置,一定要擦亮双眼,看看有没有正式的授权文件,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多重因素相互交织,情况复杂特殊,老百姓很难直接认定村委会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建议您还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解答此类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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