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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判决!法院认定律师代理费属于当事人的直接损失,应纳入赔偿范围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10-19
  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不合理、不补偿或者违法强拆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却不知如何维权,想寻求律师的帮助又觉得律师费太高。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曹星律师、肖广影律师代理的这起行政赔偿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律师代理费属于当事人的直接损失,应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杨女士等9户委托人在云南省昆明市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并依法办理了房产证。2017年2月,昆明市某区政府作出征收房屋及土地的公告,杨女士等9户被征收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6月,街道办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杨女士等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无论是征收公告中载明的“征收补偿标准”,还是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都与杨女士心里预估的补偿有很大差距。协商未果后,征收部门针对委托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几经辗转,杨女士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曹星律师、肖广影律师,并委托两位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最新判决!法院认定律师代理费属于当事人的直接损失,应纳入赔偿范围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并针对其中的违法点提起一系列法律程序。经过法律诉讼,成功地撤销了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然而,征收方又出了“新招”。2018年1月,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认定杨女士等人的房屋所在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同年3月,杨女士等人的房屋被街道办强制拆除。杨女士表示困惑,好好的房屋怎么突然就被认定为危房?京平拆迁律师却已经见怪不怪,这也是拆迁方常用的一种手段——以拆危促拆迁。随即,两位律师指导杨女士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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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律师和杨女士的通力合作下,强拆行为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生效后,两位律师指导杨女士向被告邮寄《行政赔偿申请》,但拆迁方作出的赔偿决定仍不合理,因此,律师指导杨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在行政赔偿的诉讼中,京平拆迁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大量证据,以此证明杨女士因房屋强拆造成的损失。经过律师的积极争取,一审、二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逐步增多。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于律师代理费的赔偿。

  在拆迁方作出的赔偿决定中,并未支持杨女士等人对于律师代理费的赔偿请求,两位律师也料到拆迁方一定会辩称该笔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但两位律师坚持认为杨女士等人因房屋被强制拆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并依法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代理费是维权必要的支出,属于杨女士等人的直接损失范畴。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一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律师的观点,酌情支持了部分律师费。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结合相关证据对一审法院认定的律师代理费数额进行了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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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杨女士等9户委托人支出的所有律师代理费均得到了法院支持。

  本案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本案在对律师代理费性质的认定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之后的行政诉讼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当属行政赔偿诉讼中的典型性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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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京平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一定要积极的向专业拆迁律师寻找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