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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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必读

面对违法拆迁报警没用?你错了!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07-25

  在拆迁领域,公安机关扮演着不容忽视的角色。遇到危险打电话报警,是常识,但京平拆迁律师在实务操作中却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被拆迁人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时拨打报警电话,却存在大量公安机关未及时出警的情况,更有甚者,有些公安机关“配合”拆迁方,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行拆迁,被拆迁人哪里见过这种架势,一肚子委屈却又不懂得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下面京平拆迁律师带您揭开公安机关的神秘面纱。

  

面对违法拆迁报警没用?你错了!

  你真的了解报警的作用么?未必!

  “打电话报警没用,公安不管的”,这是大量被拆迁人跟京平拆迁律师说过的话。面对被拆迁人的呼救,公安机关以种种理由不作为、乱作为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京平拆迁律师再次强调,如果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及时打电话报警或报案,不要与拆迁方发生正面的冲突,必要时可以保存相关证据,报警电话的录音、接处警的录音录像、处警结果、笔录等,都会是后续复议或者诉讼的铺垫,而充分又有效的证据,会为你的拆迁维权之路开启一条坦途。

  

面对违法拆迁报警没用?你错了!

  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违法!

  “拆迁方和警察来拆我们家房子了,怎么办?”京平拆迁律师经常接到这种求助电话。国务院、公安部三令五申,严禁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但被禁止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依旧上演。

  公安机关不但严禁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还应该严惩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犯罪分子。《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应当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真正做到除暴安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

  

面对违法拆迁报警没用?你错了!

  公安机关在拆迁领域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无论是申请人身、财产保护,还是紧急时刻的报警,抑或是申请查处等都离不开公安机关的“身影”,但实践中,报警大多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建议大家在公安不作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及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维权,利用其专业性扭转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