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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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案例

贵州省农村违法拆迁案件:公安处罚违法,最终被撤销

文章来源: 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8-03-19

  

  【案例索引】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黔0201行初X号

  【原告】:另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高翠平律师、王奇兵律师

  【被告】:某市公安局某分局

  【案情简介】

  另先生是某省某市某县某村组村民,2017年6月29日上午10时,忽然有若干不明身份的人员闯进了另先生母亲的住宅内,在没有亮明身份与出示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为了保护财产不被毁损,另先生拨打电话报警,请求警察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但出警人员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另先生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其作出了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为了讨回公道,另先生决定采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经过多方比较之后,最终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师在全面、详细的了解案情后,认为不论是房屋违法拆迁还是拘留的行政处罚都存在诸多违法点。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指定高翠平律师、王奇兵律师组成维权小组帮助另先生进行拆迁维权。

  【维权经过】

  京平律师首先要做的就是为另先生讨回公道,针对警方的违法拘留行政处罚行为进行诉讼。经过详细了解违法拆迁前后的事情经过后,对警方处罚认定的事实提出质疑,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如下:

  1、确认拘留行政处罚违法

  2、撤销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过法院审理,双方举证质证以及激烈的辩论后,终于还原事实真相,本案中,实施违法拆迁人员为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拆除后,因另先生用手机拍摄拆房现场及其在场工作人员,而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对其进行拍摄不妥,为此与另先生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发生抓打,并不是警方在行政处罚中认定的事实,认为另先生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拆除房屋行为进行阻碍。因此警方认定另先生的行为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不当。法院最终支持了另先生的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征收过程中发生违法拆迁是谁也不想发生的情况,会对被违法拆迁人的家庭财产以及心理造成极大的损害。此时,警方的作用也应当是制止暴力,恢复和平谈判,不能在没有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征收人强加罪名,因此京平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征收维权要趁早,真要是遇到了违法拆迁也不要怕,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警,即使警方违法行政,最终也会在法律面前原形毕露。法律一定会给被征收人一个公平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