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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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程序

司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01-22
  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跟房屋管理部门打交道,若是征收当事人矛盾激化,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行政部门就会申请法院介入强制征收土地或拆除被征收人房屋。这时被征收人需要了解司法强拆的流程。

  

司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又触发申请司法强制拆除条件

  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制拆除,注意是可能,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

  ⑴责令交地决定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28条规定,征收当事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在收到相关文件限期内,不予执行又不提起诉讼,就会触发司法强制拆除的申请条件,行政部门会申请司法征收土地强制拆除。

司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第二步、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

  司法强制拆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法院展开审查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这个环节很重要,这个过程,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依法维权。如果经过审查,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法院就会立案并及时执行。

  第四步、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

  此环节,确定审查结果,对需要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异议,就会执行此程序。

  第五步、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流程执行完毕。

  

司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遇到司法强制拆除,存在侵犯合法权益的可向法院提起申诉,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遇到司法强制拆除,可能觉得只能接受。事实上,遇到司法强制并不是不能维权,在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被征收人认为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知如何维权的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错过最后的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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