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2016年8月2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杜岸芳诉金坛区公安分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
代理律师:王万习(电话:13910643955)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
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