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站内公告>开庭公告>11月28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服治安行政处罚
对方当事人: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
代理律师:李鄂陵
时间:2014年11月28日9时00分
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