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集体土地使用证撤销
代理律师:王奇兵
当事人:吴女士(第三人),泰州万鸿置业有限公司(原告),泰兴市人民政府(被告)
地点:泰兴市人民法院
时间:12月5日
————————————————————————
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被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
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被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
联系电话:010-6379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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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集体土地使用证撤销
代理律师:王奇兵
当事人:吴女士(第三人),泰州万鸿置业有限公司(原告),泰兴市人民政府(被告)
地点:泰兴市人民法院
时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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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被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
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被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
联系电话: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