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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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广西南宁拆迁维权胜诉:区城管局认定部分房屋为违法建筑越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欲进行强制拆除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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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邓先生两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刘宏国律师、王庆律师、桑兆玉律师

  【被告】广西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城管局”)

  【案情】

  邓先生两人系南宁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建有住房,现该区域集体土地面临征收,但因征收补偿价格过低,双方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广西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实现征收目的,作出了《XX号强制执行决定》,将邓先生两人的部分房屋部分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欲进行强制拆除,邓先生两人认为该决定严重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邓先生两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广西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3月28日作出的《XX号强制执行决定》。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撤销被告广西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8日向邓先生两人作出的《XX号强制执行决定》。

  

广西南宁拆迁维权胜诉:区城管局认定部分房屋为违法建筑越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欲进行强制拆除

 

  

广西南宁拆迁维权胜诉:区城管局认定部分房屋为违法建筑越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欲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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