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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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

浙江绍兴拆迁维权胜诉:街道办作出危房腾空告知函,认定为D级危房要求腾空拆除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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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唐女士等十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春兴律师、刘艳玲律师、鲁金艳律师

  【被告】浙江省绍兴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唐女士等十人在浙江省绍兴市拥有合法房屋,均是从原县第一绸厂购入,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2020年该所有的房屋均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在2020年9月某街道办却作出了《城镇危旧房屋限期腾空告知函》,认定唐女士等十人的房屋为危房,鉴定等级为D级,要求其腾空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唐女士等人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刘春兴律师、刘艳玲律师、鲁金艳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撤销浙江省绍兴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办于2020年9月作出的《城镇危旧房屋限期腾空告知函》的行政行为。

 

  

浙江绍兴拆迁维权胜诉:街道办作出危房腾空告知函,认定为D级危房要求腾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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