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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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征收

继承宅基地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存非法逼迁行为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11-11

  征收形势严峻,势单力薄寻求律师介入

  陈某娟、陈某珍系母女,是浙江金华某村村民,通过继承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并建有房屋一处。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人为陈某德,与陈某娟系夫妻。两人膝下有四名子女,自陈某德去世后,其妻子和儿女继承该房,但该房屋实际上一直都由陈某娟、陈某珍生活居住,并且因为该房屋临街,母女两人在此从事生产经营多年。

  2017年底,陈某娟、陈某珍被告知该房屋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要拆迁,但两人却一直未见过相关征地手续,且与征收方就安置拆迁补偿的争议过大。同时,其中两位继承人家中又有公职人员,因其工作原因就拆迁补偿分配也与陈某娟、陈某珍存在争议。面对拆迁形势不明,内忧外患加上补偿不合理,存在非法手段实施逼迁的情形,母女两人毅然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慕名寻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程波律师、叶方荣律师组成的团队代其维权。

  

继承宅基地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存非法逼迁行为

  运筹帏幄,启动多种程序环环相扣

  为核实征地拆迁的合法情况,两位律师指导委托人提起信息公开程序,要求依法公开该房屋所在区域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立项法律文件及相关审批材料。经申请两位律师获知,该地块实施拆迁改造系某县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主体实施,而合作社并非行政机关,只是一个由村委会组织的临时组织。两位律师通过法律调查,在该地的地方性法规中得知,城中村改造应由该县政府批准、实施。合作社作为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欠缺相应的依据且违法。

  此外,针对不明身份人员对于委托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违法侵害的威胁、在其居住房屋周边违法建设,令委托人惶惶不可终日,为保护委托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京平律师提起人身财产保护、查处等程序。

  由于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主体不明,当地政府与合作社存在职责推脱,当地政府未启动合法的司法违法拆迁程序。拆迁过程中,其中两位继承人未听取委托人的意见,以表见代理的方式同意拆除房屋。随后,在委托人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及未采取司法强制拆迁的情况下,该房屋就被暴力违法拆迁,房屋及屋内财产毁于一旦。事件发生时,委托人依法报警,但当地的公安部门未依法提供保护,也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追责。针对违法拆迁行为,两位律师立即指导委托人提起一系列法律程序。

  

继承宅基地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存非法逼迁行为

  两位律师依靠娴熟的办案经验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有条不紊地启动多种程序,信息公开、人身财产保护、查处、复议、诉讼环环相扣。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早在接受委托后就已做好了完全准备,拟定维权策略,绝不打无准备之战。正是由于两位律师的运筹帏幄、统揽全局,面对征收方的各种突发状况,都有相应的策略。

  法律中彰显正义,案件完美落幕

  两位律师坚信法治社会,所有的拆迁行为都应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在对当地实施的违法拆迁行为进行违法拆迁之诉的过程中,征收方开始主动找到委托人,一改之前态度,愿意提高补偿。经过京平律师与征收方进行有效的沟通谈判,征收方最终给出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不曾想家人内部又对拆迁补偿款起了争执,另外两位继承人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拆迁补偿。亲情与利益,这场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又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京平律师随即与委托人商议应对策略。经过律师的协商调解,最终众人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事宜进行了和解,化干戈为玉帛,既维护了亲情,又帮两位委托人争取到了正当的、合法合理且近乎最大化的拆迁补偿,委托人非常满意,也十分认可两位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尽职的工作。

  

继承宅基地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存非法逼迁行为

  两位委托人感念京平律师在拆迁中对其案件所付出的心血,更感激律师最终帮助其争取了合理满意的拆迁补偿结果,特意为律师送上认可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