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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拆迁,男子做假房产证,被判刑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09-22

  

  利用拆迁居民希望少花钱多得面积的心理,两名男子制作假房产证实施诈骗,骗取了数万元现金,最终被判刑。

  2010年,阜新市太平区东山地区居民住的平房正在拆迁,一名自称“高大民”的男子以能帮人办房产证为名,找到当地居民。

  居民们用钱买了“高大民”手里的房产证,想着能少花钱多得面积。可等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时,他们手里的房产证经过审查,被工作人员告诉是假的。

  当地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居民报案,2012年4月,将自称“高大民”的犯罪嫌疑人高伟抓获,其同案犯李林在逃。高伟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市、区两级法院审理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今年6月中旬,被列为网上逃犯的同案犯李林被抓获。

  9月15日,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林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理查明,2010年年初至2010年4月间,李林伙同高伟利用居民想多得楼房面积的心理,用假房证进行诈骗。李、高二人将制作的假房产证卖给被害人王某、路某和韩某,共得赃款46000元。高伟将28000元交给李林,18000元自己占有。

  庭审过程中,李林辩称:韩某的18000元是高伟诈骗的,与自己没有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李林与高伟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 最终判决李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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