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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拆迁系列之二:拆迁不该有不能说的秘密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2-03-18
【事实概要】
     李兴(化名)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关东村X号拥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多年来在他的观念中总是存在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思想,以为只要自己安分守己就能独守一方属于自己的天空。然而天不遂人愿,李兴的房屋却在大连市的拆迁范围内,更是令人气愤难平的是,他的房屋在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强行拆迁。顷刻间,承载着自己多年心酸和努力、幸福与快乐的房屋就化为一片废墟。为了让自己的房屋不被拆得“不明不白”以及核实房屋拆迁的合法性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兴决定来到本团队,委托首席律师赵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渺无音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赵健律师受当事人李兴的委托之后,随即开始了解本案件的始末,通过分析案情,他们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此次房屋被拆迁的合法性问题。而要理清这方面的思绪必先了解李兴房产所在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关东村X号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文、红线图、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征地方案等相关政府信息。2011年9月2日李兴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书面公开李兴房产所在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关东村X号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文、红线图、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征地方案等相关政府信息。9月3 日,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收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当超过15个工作日,却未予公开以上信息,也未作出任何回复。这无疑使得本案的进展陷入瓶颈期。然而是什么原因使得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不作为律师们已经无意于纠结于此,但当事人李兴的合法权益不应该就此终结。
办案第二辑:行政复议终揭谜底

    赵健律师考虑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不公开李兴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不是意味着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同时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李兴的利益,专业律师决定于2011年10月13日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被申请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立即公开。然而此时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却试图以“申请人李兴申请事项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经上级批准,被申请人将答复期限延长15个工作日”为由,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在铁一般事实和法律面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9日做出了甘政行复[2011]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办事处延期答复程序违法。
毫无疑问,胜利的天秤已经逐渐向赵律师和当事人李兴倾斜。当事人李兴的合法利益被更好的维护同时,相信他的征地补偿也将得到最大化。
 
【律师说法】
     纵观中外,土地所有制度: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国有制,然而是不是可以以政府介入的模式瞬间改变土地所有制度,变更它的主人呢?如果可以,这无疑又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made in china”。是不是因为国家需要,公民就该无私奉献呢?这让我想起了苏联的战时主义,此刻的中国似乎也步入了土地的战争,一个以政府主导的战争,而普通的百姓只能被无奈的卷入其中,我们看到了不乏有人前赴后继的试图以一己之力改变这个局面,然而目睹了宜黄事件的你我,是不是也会心灰意冷。
为了公共利益而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在当今中国屡见不鲜。然而这其中的利益链条却不为我们这些老百姓所知。我们所能知道的仅仅只是我们成为一个被拆迁人,房屋消失了,却不知道它为什么而被拆迁。我们投诉无门,因为接受我们投诉的人正是我们要投诉的人。是的没有人愿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政府也不例外,他明知道自己拆迁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又怎么会轻而易举的公开政府信息呢?那么是不是就该让这些秘密石沉大海呢?这一切的关键在于由谁怎样搬起这个石头砸开这个秘密——笔者认为上述的当事人李兴的行为无疑是很好的例子,他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绵薄之力又怎能撼动政府这座大山令其开尊口呢?当你我都具有愚公移山的毅力,携手律师,司法程序会替你搬起石头砸向违法秘密,违法行为必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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