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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洪洞农村土地征收案例:未同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承包地上种植的庄稼和树木被强制铲除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03-04
  

  【原告】郑先生等六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辛晋敬律师、蔡晓仪律师、刘春丽律师

  【被告】洪洞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郑先生等六人是陕西省洪洞县甘亭镇某村村民,在本村依法承包了部分耕地,郑先生等六户村民在耕地上种植了庄稼和树木,作为主要的家庭生活来源。之后,郑先生等六人承包的耕地面临行政征收,因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偏低,加上郑先生等六人并未在村里见到正式的征收文件,谨慎的郑先生等六人并未贸然签署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然而就在郑先生等六人持续关注征收进程的时候,2021年5月16日,在未接到任何口头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郑先生等六人的耕地被强制清表,树木被全数铲除,土地也被全部围蔽。突如其来的清表行为不仅使郑先生等六人的家庭陷入恐慌,同时也对郑先生等六人的合法财产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郑先生等六人决定共同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辛晋敬、蔡晓仪、刘春丽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维权经过】

  第一步:收集证据,确定主体!

  京平拆迁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收集、固定证据,查询大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检索最高院以及郑先生等六人所在省市县各级法院的案例,结合以上材料,经过对比分析,最后确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强制清表的责任主体,确定法院管辖之后,三位律师果断指导郑先生等六人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强制铲除庄稼和树木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第二步:开庭审理,据理力争!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洪洞县人民政府矢口否认实施了强制铲除庄稼和树木的行为,意图将责任推给用地企业。京平拆迁律师早已预料到被告的想法,也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分别从原告主体资格、被告主体资格、被告职权、清表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强制铲除庄稼和树木行为的合法性等多个角度全面阐述观点,并附带提交相应的证据和法律、法规依据,为郑先生等六人据理力争,揭穿被告的谎言。

  【胜诉判决】

  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法院最终全部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和郑先生等六人的诉讼请求,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确认被告强制铲除庄稼和树木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陕西洪洞农村土地征收案例:未同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承包地上种植的庄稼和树木被强制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