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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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违章拆迁案例:城中村改造为加快征收直接违法拆迁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4-29

  【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辛成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陈先生是温州市某区村民,在村有房屋一套。因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需要,陈先生的房屋被确定在征收范围内。

  陈先生自己和家人也知道,征收是城市化发展,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也能够提升百姓的居住环境,陈先生也一直愿意配合征收工作。但毕竟房屋是陈先生一家的重要财产,为了能在征收中,获得合理合法的安置拆迁补偿,陈先生查阅了相关资料,找到了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委托李霞、辛成、蔡晓仪三位专业拆迁律师,来代理帮助他维护合法权益。

  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2018年8月6日,街道办事处直接向陈先生作出《温馨提示》,要求在8月9日前自行拆除。更让陈先生始料不及的是,2018年8月10日,街道办事处没有经过任何催告程序,就将陈先生的房屋强行拆除,屋内的设施用品也全部毁损。

  京平三位律师得知这个情况后,经过对案件的仔细研究,指导陈先生针对街道办的强制拆除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违法拆迁行为违法。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法院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办案掠影】

  京平拆迁律师接到陈先生的委托后,制定了一系列办案策略,与陈先生一起,先是收集房屋的证据,还有街道办事处违法拆迁的证据,做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期准备。

  同时京平拆迁律师在研究其他证据时,发现街道办在对陈先生的房屋进行违法拆迁的时候,作出了一份《温馨提示》,并告知陈先生房屋是违建。凭借多年办理拆迁案件的经验,三位律师发现街道办的证据都不足以认定,陈先生的房屋到底是不是合法建筑,甚至不过是打着“违建”的幌子,快马加鞭行征收之实。

  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提出强有力的代理意见,并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指出街道办事处在认定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筑,并且强制拆除时,应当首先作出行政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复议和诉讼权利,在拆除之前还应履行催告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而在陈先生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中,街道办事处并没有履行相关的程序,违法明显。

  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努力,法院采纳了京平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街道办在对房屋拆除的过程中,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对原告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确认了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胜诉判决】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代理意见,但鉴于房屋已经被拆除,该决定书已无可撤销内容,故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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