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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符合“一户一宅”且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内建设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以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计算补偿面积,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5 13:52:29 -
《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被补偿房屋用途为住宅,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迁建安置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的,具体补偿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在征地补偿方案中确定。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农业生产性用房,给予适当的补偿,不予安置。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2:45 -
河南宁陵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城郊乡四门庄村、后址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河南省区片综合地价豫政〔2020〕16号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6-09 15:50:52 -
河南禹州市2022年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鸿畅镇三官赵村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6400元/亩,社会保障费用44000元/亩,青苗补偿费1500元/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鸿畅镇三官赵村一组、二组、十一组、十九组、二十组、二十一组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 5713公顷(全部为耕地),其中:一组土地面积0 0296公顷、二组土地面积 0 1424公顷、十一组土地面积0 0221公顷、十九组土地面积0 1299公顷、二十组土地面积0 0978公顷、二十一组土地面积0 1495公顷。
发布时间:2023-06-12 15:03:49 -
河南禹州市2022年于梁北二井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范坡镇箕阿村、褚河街道巴庄村、新庄村、沙圪垱村、南沈社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0900元/亩,社会保障费用44000元/亩,青苗补偿费1500元/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范坡镇箕阿村三组、五组,彭庄村三组、四组、五组,褚河街道巴庄村一组、二组,新庄村三组、四组,沙圪垱村二组,南沈社区一组等1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7 73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发布时间:2023-06-12 15:08:22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4:45 -
自然资源部发文:促发展、搞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则通知,名为《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经济建设,减少用地过程中的审批环节,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要求,甚至允许部分重大项目先
发布时间:2023-06-25 09:47:50 -
敲响警钟! 非法占用耕地改变用途导致土地沙化有入狱风险
自2003年起,江阴市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陆续向临港街道某村村民及村委会租用集体土地,共计22 79亩。用于建设厂房、宿舍、食堂及堆场等。导致原有耕作层种植功能丧失且难以复原。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章峰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6-25 09:56:29 -
承包地出租给第三方合同约定土地征收附着物补偿款由双方平分,征收来临承租人未按约定给村民补偿款怎么办?
某村村民的土地被村委会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土地遇到征收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合同规定,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经过折旧后的多余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平均分配。在2022年,该村土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向村集体发放了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分配给了村民,但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他们只获得20多万。
发布时间:2023-06-27 10:12:41 -
征地拆迁房屋院落空地需要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4 13:36:12 -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0年实施标准执行
耕地、园地(原属耕地)上的粪缸、水缸、水池、粪池、石灰池、氨水池、摇井、塘坎(含水泥板塘坎、石砌塘坎)、砌坎(含干砌石坎、浆砌石坎)、水路、涵管(不含高压涵管)、水管(自来水水管)、水泥渠道等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包干补偿标准25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13:52 -
浙江省余姚市2023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安置房价格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实施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农用地常规作物可按1500元 亩包干补偿,花木迁移补偿费最高价30000元 亩,超过高限的按最高价计算,未达高限的按实计算。盆景及盆景园等按实际情况支付迁移费,不另行补偿,迁移费不得超过30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5 14:39:00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大棚看护房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一般经济作物包括:单年生农作物(含水稻、小麦、油菜、草籽等粮油作物及蔬菜类)、果树类等(详见附件1);地上附着物包括:三舍、围墙、大棚、鱼塘、坟墓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2)。
发布时间:2023-07-06 13:37:52 -
浙江省龙泉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大棚拆迁补偿、食用菌生产设施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21年施行标准执行
水稻、蕃薯、大豆、玉米等青苗补偿标准2000元 亩;西瓜补偿标准4000元 亩;叶菜类、蕃茄、瓜果类蔬菜补偿标准3000元 亩;油菜补偿标准1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3-07-06 14: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