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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通过卫星影像认定房屋为2009年建造的违章建筑,实际房屋建造于2007年无证不等于违建
被告辩解二:通过卫星影像比对,原告房屋建造于2009-2010年间,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应予拆除。原告回击二:房屋建造于2007年初,没有证不等于房屋是违建。原告房屋建造于2007年初,因建筑面积为1200余平,且建筑材料为钢筋混凝土,成本高,面积大,所以耗时比较久,卫星定位图显示的是建成的状态,根据原告提供的姜太公神位牌和证人证言,可以看出建造时间为2007年。原告房屋没有规划许可证,是因为建房时城乡规划未实施,当时没有法律规定原告要办证,其次,全村都没有规划许可证,这种情形的产生是因为当地的法
发布时间:2022-05-05 13:26:23 -
海南海口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10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海南海口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10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李浩杰律师(电话:15810759962)
发布时间:2022-06-13 10:26:22 -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1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1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李浩杰律师(电话:15810759962)
发布时间:2022-06-13 10:27:01 -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 (电话:15910541695)、李浩杰律师(电话:15810759962)
发布时间:2022-06-24 10:19:21 -
海南陵水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9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
海南陵水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9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代理拆迁律师:马中美律师(电话:17710283829)
发布时间:2022-06-29 09:47:02 -
2022年第十届京平百城行,报名截止站点汇总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委派资深律师前往全国各地,为广大被拆迁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你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11 10:02:49 -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下)
海南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下)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
发布时间:2022-10-17 13:58:17 -
海南白沙县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1月13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海南白沙县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1月13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李浩杰律师(电话:15810759962)
发布时间:2023-01-09 14:53:06 -
海南海口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海南海口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李浩杰律师(电话:15810759962)
发布时间:2023-02-27 15:54:21 -
《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九条& 8194;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第十条& 8194;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测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发布时间:2022-03-24 16:28:48 -
《海南省实施国务院授权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不得委托
《海南省实施国务院授权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不得委托,征收以下土地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前款规定的审批事项,省人民政府不得委托给市县人民政府或其他机构办理。
发布时间:2022-03-24 16:35:19 -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最新修改版2022年有效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最新修改版2022年有效,第九十一条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非本经济特区的土地管理参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执行。第九十二条 耕地开垦费标准,鼓励投资开垦耕地的具体优惠政策以及公路网的骨架及干线公路、铁路、公用港口码头、民用机场、燃气管道和大中型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03-25 09:33:05 -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土地所有权的归属,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土地所有权的归属,2022年现行有效,第七条& 8194;& 8194;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至确权时或者争议发生时已满20年的,应当确定土地所有权归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或者虽满20年但在此期间原所有者以书面形式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要求的,土地所有权仍属原所有者。
发布时间:2022-03-25 09:46:18 -
海南省《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
海南省《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第六条 征地青苗补偿费实行包干的,包干标准为每亩地5万元,由市财政纳入征地总经费预算拨付征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按协议约定将包干经费支付给包干单位。第八条 征地经费包括征地工作经费和征地不可预见费,分别按征地补偿总费用(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5%计算。
发布时间:2022-03-25 1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