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违法建筑不一定要拆除!
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新规程”)。新规程施行后,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2-10-17 13:42:33 -
城市更新到底是不是拆迁?
城市更新一般指将城市中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其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解决城市中阻碍城市发展的因素,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已经“老套”的城市空间内容,从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促进城市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28 15:21:40 -
“外嫁女”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检察院出手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妇女权益实现,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将妇女权益保障设为检察关注的重点推荐,聚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2023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社会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2-12-08 13:51:01 -
你拿到的征收补偿是否合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一般是两种方式:①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一换一; ②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12-13 15:45:5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如何认定?
第一,公民的户籍具有唯一性,户籍管理系统反映了村民的籍贯地域以及家庭关系属性,因此应作为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标准;第二,村民出生并长期居住在某个村的事实,可以证明该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具有生存保障、生产经营的紧密联系;第三,如果该村民已经依法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其他规定,村集体成员身份也应得到确认;
发布时间:2022-12-23 14:59:27 -
基本农田耕地遭到毁坏,承包农民如何维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都属于土地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30 15:30:39 -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拆迁户有影响吗?
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宣布全国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是自2013年国务院决定整合分散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以来,我国首次真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时间:2023-04-28 13:47:37 -
强拆不考虑社会影响,将摧毁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近日频频发生的两起强拆事件中,虽然被拆除的建筑都认定是违法建筑,当事人是违法人员,但舆论场上几乎无一例外给予同情和支持。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感到担忧,如果人人都对犯罪者同情,并想借此减轻他们的罪责,那么法律的威严何在?
发布时间:2023-05-22 13:35:18 -
征地拆迁过程中五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征收行为涉及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若征收部门仅仅以一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可以将公民的合法财产进行剥夺,征收行为显得比较轻率、随意。在无法律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统一的概念性定义的条件下,我国又缺乏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最终征收行为易成为任意性行为。
发布时间:2023-06-08 13:23:22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4:45 -
征地拆迁过程中,城管有权拆除拆迁户房屋吗?
但就拆除违法建筑是否城管职权范围的问题来说,城管有今天的名声,不全是他们自己的问题。2012年以前,城管的确可以拆除房屋,因为它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拥有此权力,城管可以自行拆除它认为的违法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17 14:17:15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1:54 -
广东省《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1年5月2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广东省《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 对村民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按照每户或者每栋建筑面积不超过《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或各县(区)制定的关于农村建房管理相关规定的最高标准,以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2-10-25 14:16:16 -
新版《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即将施行,已于2022年11月开始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多种方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不得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
发布时间:2022-12-01 14:11:31 -
农村房屋被违法拆迁赔偿怎么算?最高法院判定违法拆迁赔偿新标准!
2018年要对其作出房屋赔偿,那么应该适用2010年农房拆迁时的房价,还是2012年被违法拆迁时的房屋价格,亦或是2018年作出违法拆迁赔偿时的房价?
发布时间:2018-11-27 11: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