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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颁布时间:1995-4-1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1995年4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15日发布的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
发布时间:2012-03-18 22:33:10 -
呼和浩特市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
呼和浩特市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实施日期】1999/11/08【颁布单位】呼政发[1999]86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
发布时间:2012-05-09 20:16:24 -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发布时间:2012-05-09 20:47:34 -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来源:国土局作者:发布时间:2006-11-16《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已经1994年10月12日第52次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省长陈邦...
发布时间:2012-05-09 20:50: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
发布时间:2012-05-23 14:27:08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 田凤山2003年6月1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
发布时间:2012-05-23 21:52:38 -
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来源:泰安市规划局 时间:08-01-06 21:29:23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发布时间:2012-05-30 14:19:57 -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城镇国有土...
发布时间:2014-05-28 09:59:14 -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开展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发〔2011〕27号),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会议讨论,决定对顺义区天竺综保区围网建设(顺义区机场西侧四村)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2-01-25 15:55:39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程序
一、编制招标出让文件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招标出让方案,组织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公开)出让文件,送县国土资源局核准。 二、发布招标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
发布时间:2013-04-09 11:27:38 -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城镇国有土...
发布时间:2014-05-28 09:59:14 -
现行体制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再利用的迫切需要与土地原本合法使用权人之间的紧张,是重新开发建设无可回避的障碍,实践中,政府往往采取房屋征收的模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
发布时间:2014-12-01 14:37:44 -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被提前征收拆迁该怎么赔偿?
首先要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原因,主要有三种:1、因行政处罚而收回。2、因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而收回。3、因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而收回。
发布时间:2018-12-27 10:29:22 -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怎样才算适当?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提到的情形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改造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条款的最后部分指出,按照前项第一项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予以适当补偿。那么对于适当的补偿怎么理解?怎么算一个适当的赔偿?
发布时间:2021-10-14 10: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