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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须向规划局申请批准
《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内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但房屋修缮中的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除外。第六条 旧城内启动平房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须依法向规划分局申请批准。第十七条 旧城平房区的建设工程,需就拟建范围内的现有建筑是否具有保护价值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方能研究其建设方案,确定规划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2-04-25 15:23:56 -
浙江丽水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庆元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行为,合理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土地储备工作指引(试行)》(浙自然资发〔2022〕10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1:33:12 -
河南许昌城市拆迁案例:无证≠违建,城乡规划局下达限拆决定违法
城乡规划局却在2018年5月21日将李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向李先生送达了《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告知其房屋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感到既疑惑又愤怒:自己盖的合法房屋,住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违建呢?李先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19-07-04 10:59:03 -
河南省拆迁维权胜诉:由于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未同意拆迁规划局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
河南省拆迁维权胜诉:由于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未同意拆迁规划局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董琛律师、雷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4 11:38:56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由于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未同意拆迁规划局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
由于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能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颜先生一直未同意拆迁。但是2018年5月,某县规划局以颜先生的房屋未办理审批手续以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为由,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筑,并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6-24 13:41:18 -
协议购买房屋翻建后进行经营和居住,因拆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决定
协议购买房屋翻建后进行经营和居住,因拆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07 14:48:27 -
重庆拆迁诉讼胜诉:协议买房经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同意,纳入拆迁范围后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决定书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一、撤销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书》;二、责令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裁决。三、本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发布时间:2021-05-13 10:52:34 -
重庆农村拆迁:协议买房经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同意,纳入拆迁范围后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决定书
2011年该房屋所属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双方就经营安置问题一直未协商成功。2018年9月,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的决定书》、《撤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的决定书》。周、向夫妻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委托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张爱慧、 雷亚律师维权。
发布时间:2021-05-13 11:20:40 -
山东省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1年最新《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最高14.6万元/亩
山东省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1年最新《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最高14 6万元 亩,山东省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原则上为5:5,各区市、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分配比例。山东省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1-12-24 14:24:35 -
山东省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枣庄市《关于审批山东省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 调整成果的请示》(枣国土资呈〔2017〕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枣庄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1-12-28 11:27:41 -
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1年青岛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
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1年青岛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105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济南市实际,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形成了《2021年青岛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步成果。
发布时间:2022-01-06 11:08:41 -
江苏拆迁系列之四十三:法院判决书显威严,规划局不作为“无法遁形”
【案情简介】 当事人马先生合法拥有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镇的房屋,房屋面积600多平方米。马先生在这套房子里住了大半辈子,地方政府搞建设使其房屋面临拆迁,本来当事人就心情复杂,谁知更意想不到的事...
发布时间:2013-12-05 13:26:37 -
山东城市拆迁:青岛市规划局逾期做出告知书被确认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5-04-09 13:14:19 -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助力 规划局、住建局皆败诉
【写在前面】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从事其他配套的线路、管
发布时间:2016-09-29 16: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