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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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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违法拆迁: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将房屋非法强制拆除
房屋所在地块面临征收,但征收部门未出示合法征收文件且征收补偿价格严重不合理,征收双方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2018年8月14日,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将栗女士居住了三十多年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同年11月30日,管委会大量工作人员在未出示合法有效文件、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把栗女士及家人从房屋内拖出并控制起来,将栗女士的房屋非法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0-09-22 10:34:32 -
广西南宁违法拆迁:住建局和区政府打着危房的名义违法拆除房屋
2015年1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对陈先生等居民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因对征收补偿结果有异议,陈先生未能与征收方就涉案房屋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后南宁市某区住建局以陈先生的房屋属于危房为由,在2018年11月23日将涉案的房屋强行拆除。
发布时间:2020-10-20 10:33:29 -
广西南宁违法拆迁:房屋在被强制拆除之后,才见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李先生的房屋在被强拆之后,才见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且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未提交证据证明撤销会对公共利益和其他已签约人造成损害。因此,对该70号文件作出违法,而不撤销的处理,缺乏事实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08 10: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