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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拆迁维权胜诉:房屋被征收却未见相关文件,申请公开信息未获得想要的信息
因建设需要,陈先生等八人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是,陈先生等八人一直没有看到土地征收相关的文件。为了保障自身的知情权,陈先生等八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征收申请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的政府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02 14:48:59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4:45 -
拆迁不搬就是钉子户吗?
世上本无钉子户,只是随着征地和拆迁运动的崛起,叫得人多了,便成为了一个约定俗称的代名词。何为钉子户?似乎没人能给出的准确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3-06-30 13:47:11 -
征收拆迁住改商房屋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发布时间:2023-07-06 13:23:21 -
补偿安置协议遗漏的补偿项目是否能通过起诉要回?
虽然一般而言,行政赔偿是指直接损失,司法实践也有延及到必然损失的序列的趋势和迹象。补偿是高于赔偿的。因此,对于必然的经济损失,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没有纳入补偿范围,原则上也是可以重新起诉要求给付的。
发布时间:2023-07-10 13:40:57 -
私造浮桥全家18人被判刑,该如何在法律与民众情感间寻求平衡?
近日,农民日报的一则倾向性报道——《私自建桥被判刑,一罚了之不应该》,矛头直指有关部门惩处黄某私造浮桥并致其一家18口判刑,但却未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出行难的懒政问题,该报道一经发出便在网上引发轩然
发布时间:2023-07-11 13:40:11 -
警惕拆迁3大陷阱,许多拆迁户都深受其害!
“先把这个名字签了,到时候肯定不会亏待你的。”这是拆迁方哄老百姓最有效的“甜言蜜语”。中国的老百姓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善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大家常挂在嘴边的话,所以看到拆迁方态度这么好,即使协议是空白的,心想签就签吧,人家那么有钱肯定不会欺骗我们老百姓的。但当你签了字,接下来就是拆迁方的主场了。
发布时间:2023-07-12 13:36:43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1:54 -
嫁出去的女儿该不该有征收补偿?
农村外嫁女的权益保护这一问题,本身是带有浓厚和鲜明的中国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特别是以村民自治这一制度的合法外衣包装下谋求所谓集体利益的最大化而排斥非身份认同下的外嫁女,剥夺了原本就处于边缘地位
发布时间:2023-08-21 14:08:42 -
广西桂平农村拆迁案例: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约定预留三产用地却迟迟不履行
广西覃先生一家是桂平市某村的村民,其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在进入征地补偿阶段期间,覃先生一家与某镇政府《征地补偿协议》,约定了征地补偿费用88978 15元且已履行完毕。后签订的《征地补充协议》约定按总征面积预留三产用地,面积为137 4平方米,但对于交付时间和公摊面积没有明确的约定。该补充协议签订后某镇政府一直未予兑现交付三产用地的承诺。
发布时间:2023-08-29 13:46:38 -
河南漯河企业拆迁案例:历经两次信息公开申请,两次行政复议以及一次诉讼,终获政府信息公开胜诉判决
2020年7月1日,某公司向某区政府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一份,申请内容为:“依法书面公开某镇区域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企业厂房征收分户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次日,某区政府拒收。之后,某公司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政府责令某区政府作出答复。但某区政府以该信息由某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制作和保存,建议某公司向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查询。
发布时间:2023-09-04 13:35:23 -
无证建筑不等于违法建筑,遇到征收应当合理补偿!
总的来说,应当实事求是、以法为据,稳妥解决拆迁活动的无证建筑定性及补偿问题;还应当以人为本,立足长远, 充分保证无证建筑相关权利人的切身权益。如此方能让被拆迁人理解拆迁、配合拆迁,方能减少拆迁矛盾乃至于社会稳定隐患,方能在稳定中推进建设发展,在建设发展中实现国富民强!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7:16 -
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时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如果征收方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怎样才能拿到合理的、满意的拆迁补偿呢?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下在实践中被拆迁人集中容易采取的一些错误做法,希望广大被拆迁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
发布时间:2023-09-15 13:57:03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4:51:01 -
《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被补偿房屋用途为住宅,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迁建安置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的,具体补偿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在征地补偿方案中确定。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农业生产性用房,给予适当的补偿,不予安置。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