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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代理律师:王新亮(电话:15901338972)地点: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时间:6月13日上午九点
发布时间:2016-06-07 17:26:14 -
2016年7月20日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2016年7月20日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案由:不履行法定查处职责代理律师:王新亮律师(电话:15901338972)地点: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时
发布时间:2016-07-14 17:33:50 -
2016年11月7日—9日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确认土地出让违法代理律师:王新亮(电话:15901338972)地点:第三法庭时间:2016年11月7日—9日上午9:00
发布时间:2016-10-17 17:31:54 -
2016年12月6日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其他行政管理(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代理律师:王新亮(电话:15901338972)地点: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时
发布时间:2016-12-06 17:02:13 -
2016年12月7日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土地行政管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代理律师:王新亮(电话:15901338972)地点: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
发布时间:2016-12-06 17:02:51 -
山西大同市拆迁维权开庭:11月21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大同市拆迁维权开庭:11月21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1-16 09:20:16 -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律师(电话:13811565096)
发布时间:2022-03-11 09:23:40 -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2月28日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2月28日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律师(电话:13811565096)、付兆敏律师(电话:17701289621)
发布时间:2023-02-27 16:03:38 -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大同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叶方荣律师(电话:13811565096)、付兆敏律师(电话:17701289621)
发布时间:2023-03-29 13:25:40 -
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征收私有房屋和营业性商铺实行征一还一以旧换新
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产权调换的优惠办法1、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5、被征收的房屋属营业性商铺,(1)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手续齐全的营业性商铺,原则上按“征一还一,以旧换新”的原则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7-12 14:37:41 -
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对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住户不需要调查有无其他住房
山西省《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对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住户,不需要调查有无其他住房,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精神进行征收安置补偿;对土地证范围记载既有其他产权房屋,又有实际居住人自建房屋的情况,其他产权的房屋按对应政策进行征收安置补偿,实际居住自建的房屋按国有土地证政策进行征收安置补偿。
发布时间:2022-07-12 16:47:16 -
山西省《大同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按略高于被征地时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山西省《大同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一)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水平按略高于被征地时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二)保障优先原则。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优先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收益金中支付。
发布时间:2022-07-12 16:52:39 -
本团队对山西大同市4居民进行无偿法律援助
本团队接受山西大同市城区和平里167户居民委托,正式介入其房屋征收补偿案件,该案涉及到大同市明代城墙修复以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67户居民中有4户因为家庭条件特殊,下岗职工,残疾和患有重大疾病,本团队无偿进行了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2-04-08 00:51:02 -
山西省大同市征地拆迁统一年产值拆迁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征地拆迁统一年产值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两部分构成,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务院批准。? 非农业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时,根据土地所在县(市、区)的区域位置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为使同一区域内不同质量的农用地得到更为合理的补偿,全省确定统一的调整幅度,即:在同一区域内,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发布时间:2017-04-26 16:58:29